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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生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困补评审方案

日期:2020-09-03

为认真做好我校普通本科学生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2019-2020学年单项奖学金及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困难补助助评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类别

1.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

2.2019-2020学年单项奖学金

3.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困难补助

二、评审依据

1.《山西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晋财大校〔2017〕102号)

2.《山西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晋财大校〔2017〕104号)

3.《山西财经大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办法》(山财学〔2019〕44号)

三、工作步骤

1.各学院在综合测评工作完成的基础上,根据附件6组织评审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

2.由于受疫情影响,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单项奖学金未进行评审,此次组织评审2019-2020学年两个学期的单项奖学金。

3.在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根据附件6组织评审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困难补助。

4.2020级新生困难认定及困难补助评审工作随后下发文件。

四、报送材料

1.奖学金评审报告和困难补助评审报告(纸质版一份)。

2.评审材料

(1)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评审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

(2)2019-2020学年单项奖学金评审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

(3)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困难补助汇总表、评审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

3.10月20日前所有材料(纸质版规定份数,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处刘海燕。

五、监督管理

1.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评审条件、程序和要求开展评审工作。加强审核监察,始终做到民主公开,逐级公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工作的客观性。

2.严格发放程序,确保奖助学金全额直达学生手中。所评定的奖学金、困难补助本学期内将通过财务处,发放到学生本人的工商银行卡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3.加强对受奖助学生的日常行为监督管理,对违反国家法律、学校纪律受到处分者,或任意挥霍资助款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有权追回全额奖助学金。

4.学生处将于10月下旬与相关部门组成检查工作组,对评审工作开展专项抽查和督查,同时开展学院评审工作经验交流互动。

5.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监督电话:7666695。

六、工作要求

1.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择优助困和民主、透明的工作原则,扎实做好评审工作。

2.评审过程中,同等条件下,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优先。

3.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前提是必须纳入我校困难生库,进行困难生的认定,被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国家助学金要进行全覆盖。

4.要注意资料的完整性和保存期限,以备核查。材料填写、整理、报送及形成资料过程中要缜密细致,认真规范。

5.根据《山西财经大学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晋财大校〔2016〕15号)第三十条规定要求,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学生不能申请任何奖学金、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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