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西财经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暂行办法》(山财党〔2021〕30号)文件要求, 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开展第二轮校内巡察。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
一、巡察时间
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2月17日
二、巡察组和巡察对象
1.第一巡察组组长:马景伟13753101928
巡察对象:统计学院党委、金融学院党委
2.第二巡察组组长:任海生 13603569490
巡察对象: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工商管理学院党委(MBA教育中心)
3.第三巡察组组长:王玉宝 13073562638
巡察对象:公共管理学院党委(MPA教育中心)、资源环境学院党委
三、反映渠道
1.举报电话:0351-7666078
工作时间:巡察期间工作日上午8: 30-12:00 ;
下午 2:30- 5:30
2.来访接待地点:
第一巡察组: 图书馆西楼513、514房间
第二巡察组: 图书馆西楼411、412房间
第三巡察组: 图书馆西楼413、414房间
接待时间:巡察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2:30- 5:30
3.举报信件接收地址:
太原市坞城路140号山西财经大学党委巡察办(修德楼1426室),邮编:030006
四、受理范围
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校党委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践行“两个维护”、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受理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群众支持巡察组工作,同时欢迎对巡察组工作给予监督。
特此公告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委员会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