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按照省纪委评选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的工作要求,经省高校纪工委集体研究,拟推荐我校纪委李超同志为嘉奖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自觉学习党章、尊崇党章、维护党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向党中央看齐。
2、热爱纪检监察事业,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在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中起到重要组织领导或骨干作用,业绩显著、事迹突出。
3、坚持高标准,带头践行“三严三实”,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得到党员群众的广泛认可。
基本情况:
李超,男,汉族,197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1996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财经大学纪检办主任科员。2016年荣获山西财经大学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3年荣获山西财经大学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2011年荣获山西财经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主要事迹:
李超同志聚焦纪检监察中心任务,转变作风,尽职尽责、创新进取,圆满完成校领导和纪检办各类讲话稿的起草工作及有关书面文字材料工作,撰写了案件线索查办报告、违纪人员处分决定、外逃人员调查处理报告、学校领导用房整改报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自查报告及实施方案、学校执行党纪政纪执行自查报告、学校纪委推进“三转”措施,节假日整风肃纪等工作材料。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基层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山西财经大学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推进措施》,《山西财经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持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在省纪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借调工作期间,从事文秘、纪律审查工作,起草了领导讲话、纪律审查报告、工作总结、违纪案件剖析报告、警示录等文字材料,参与了纪律审查的调查取证、笔录、谈话、案卷整理等项工作,其中撰写的晋中学院原党委书记解某的违纪剖析报告受到省委、省纪委领导的肯定。
公示时间:7月25日-7月29日
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校纪检办反映。
受理电话:0351-7666312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