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日期:2012-12-21
    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基础设施先进,办学条件优良,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现设有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保险学、财政学、法学、英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19个普通本科专业,涵盖了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工学和教育学等6个学科门类,在校学生近七千人。
    根据学院发展和目前办学需要,按照《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诚聘优秀人才,竭诚欢迎有意者前来应聘。
    一、招聘岗位
    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教师10名。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勇于献身于党的教育事业。
    2、身心健康,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现有临时用工人员应聘,年龄可以按照已有的工作时间适当放宽。
    3、应聘辅导员教师岗位,必须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4、应聘辅导员教师岗位,必须是统招统分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同时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第一学历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且在国家规定的分配期内,报到时凭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报到。
    5、应聘辅导员教师岗位,要求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中共党员优先。
    6、应聘辅导员教师岗位,要求在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目前我院财经类专业的课程相一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携带材料
    1、报名时间:从2013年1月5日起,到2013年1月7日止。
    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1号教学楼二层(太原市坞城南路79号)。
    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发表文章及其他成果与其他能反映自身综合素质与能力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院校签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员证明(加盖相应党委组织部公章),是学生干部的要提供学生干部证明(加盖相应院部公章);《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2012年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A4纸正反面打印,可手填);2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1张贴《报表登记表》处)。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7654335
    联系人: 王文莲
    监督电话:0351―7654382
    学院网址:http://www.schsxy.com/
    (二)资格审查
    学院对应聘人员按招聘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对于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  1月12日下午4:00。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之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时间地点:2013年1月13日,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科目:所应聘岗位相应专业的研究生层次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职业要求的其它知识的测试。笔试满分100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对于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不再进入面试。
时间地点:2013年1月20日,地点另行通知。
    (五)提出预录用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百分制计算),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提出预录用人选。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受过纪律处分、治安和刑事处罚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依次等额递补。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七)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学院董事会批准。
    (八)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岗位性质及待遇
    实行聘用制(民办非企业性质),首次聘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续聘,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人事关系委托山西省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学院为其办理“五险一金”。工资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学院提供职工集体宿舍,暂无条件解决聘用制人员的住房。
    五、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在学院院务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学院办公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工作应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过程由学院监事会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二)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私自泄露与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
    (三)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或近亲关系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
    (四)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追究相关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内容的。
     4、违反招聘工作的其他情形。
 
 
附件下载:附件.doc
山西财经大学 | 教育部信息公开网 | 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网 | 山西省教育厅信息...

山西财经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电话:0351-7666928 邮编:030006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140号 邮箱:xiaoban@sxufe.edu.cn

您好!您是第 个访问本站的人。